为落实驻委纪检组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〉实施意见》(豫纪驻卫纪发〔2018〕36号)精神,提高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对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和《监察法》)的学习效果,校纪委拟定11月为开展学习《条例》和《监察法》活动月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答题活动,全面检验和掌握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效果,不断增强大家“学党纪、守法规、反腐败”的自觉性。
二、活动对象
学校全体党员,单位(部门)非党员负责人。
三、活动时间
2018年11月5日--30日。
四、活动形式
以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为单位,在自学的基础上,个人通过电脑或手机关注活动二维码参与答题,答题结束后请务必填写姓名和单位后,再点击“提交”完成答题。
题目类型分单选、多选试题。11月每周推送25题,推送四次,共计100题(每题1分,共100分)。其中《条例》占75题,《监察法》占25题。月底统计参与率和得分率。
五、活动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。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、《监察法》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要把对党纪法规的学习纳入重要日程,认真组织、抓好落实。
(二)带头引领,应考尽考。各党总支(直党属支部)书记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精心准备、带头参与。
(三)加强督导,注重实效。校纪委要加强督查、指导,扎实推进。该活动将作为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计分办法》中的计分项。11月底,各党总支(直党属支部)要认真总结,并将各自的开展情况上报纪委。